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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居署

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量:704 二维码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即联合国人居署,由联合国大会授权,致力于从社会和环境两个方面推动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它是联合国系统内所有城市化和人居问题的接口机构。 联合国人居署的主要授权文件是《温哥华人类住区宣言》(Vancouver Declaration on Human Settlements)(人居一)和《伊斯坦布尔人类住区宣言》(人居二和《人居议程》),《新千年城市和其它人类住区宣言》(Declaration on Cities and Other Human Settlements in the New Millennium)和第56/206号决议。197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3327号决议(XXIX),决定建立联合国生境和人类住区基金会(UNHHSF),也构成对联合国人居署的授权。 1977年,第32/162号决议扩大了该授权的范围,将住房、建造和规划委员会(Committee on Housing, Building, and Planning)改组为人类住区委员会。委员会由58个成员国组成,由人类住区中心(即“人居中心”)提供服务,成为联合国系统内组织人类住区相关行动和协调各项活动的接口机构。 之后,200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6/206号决议,将生境和人类住区基金会、人类住区委员会和人居中心合并为联合国人居署,使之成为联合国的一个成熟的机构,拥有自己的秘书处,由专门的执行主任领导(执行主任兼任联合国副秘书长)。 联合国人居署的授权还来自于其它国际上一致同意的发展目标,包括《联合国千年宣言》(联大第55/2号决议)中确立的目标——特别是到2020年实现至少1亿贫民窟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 和到2015年将无法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和基本卫生条件的人口数量减少一半的目标**。 通过联合国大会第65/1号决议,成员国也承诺为实现无贫民窟城市而继续努力,超越当前目标,减少贫民窟的人口数量,改善贫民窟居民的生活水平。 * 这一目标已提前7年于2013年实现。然而,由于进入贫民窟的人数多于离开贫民窟的人数,贫民窟居民的总数还是增加了,这就要求我们比以往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行动来遏制这一趋势。 ** 摘自《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实施计划》

联合国人居署希望看到精心规划、良好管理的高效率城市和其它人类住区,拥有足够的住房、基础设施,居民普遍能够获得工作机会和供水、能源和卫生等基本服务。为实现这一目标,联合国人居署根据1996年《人居议程》,每六年设定一个中期战略方案。当前的战略规划期间为2014年到2019年。 每个新的战略规划与上一个战略规划具有延续性,这种方法有利于更好地响应新出现的城市趋势,如新的人口、环境、经济、空间和社会发展状况,根据新变化和新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并创造机会吸取已获得的经验教训。

(编辑 J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