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量:395 二维码

   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云南省楚雄州拟面向国内高校招引2021年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名额

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20名、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占招引名额比例根据招引情况据实调整。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良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具有参与楚雄建设的志愿和为楚雄发展积极贡献的志向。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违法违纪受过处理处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招引范围。

(五)符合楚雄州急需紧缺专业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在公示开始前须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4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430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承诺在楚雄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1年)。

(九)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就读且担任过校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引。

(十)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招引人才入职后,聘用为楚雄州州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也可继续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或转入州属国有企业任职。

(二)安家补贴和生活补助。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人民币,下同),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分5年内平均拨付。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补助3年。

(三)住房支持。本人在工作地无自住房的,可选择申请公租房或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公租房的,可不审核财产和收入条件,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给予优先安排,最长租住3年;申请租房补贴的,按每月300元标准,补贴1年;公租房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培养选拔。用人单位负责招引人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引人才的职务职称评聘或备案工作;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负责将招引人才作为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并进行重点跟踪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

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政策宣讲。赴部分高校举行政策宣讲会,现场进行政策解答。政策宣讲会具体事宜通过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人才招引报名以网络报名为主,现场报名为辅,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现场提交经学院、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满足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招聘工作组。网络报名的人员,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PDF,图像清晰)打包发送至cxzrczy@163.com,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审查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为202149日至2021514日。

(四)确定面试人员。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的急需紧缺程度,综合个人相关条件、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面试人员,并于2021530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面试人员。报名人员提供联系方式错误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面试、体检。面试、体检工作统一在楚雄进行,面试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以招聘工作组通知为准。根据面试成绩具体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实施。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进入考察。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拟聘用单位进行,拟聘用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导致职位空缺,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调剂。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楚雄网、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九)聘用。公示前未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1.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公告,认真考虑,诚信报考。一旦确定为聘用人员后,自动放弃、未按规定到用人单位报到等行为视为浪费考录资源行为,记入个人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3.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生在楚雄参加面试及体检期间的食宿食宿费用、体检费用不需考生承担

4.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到楚雄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 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楚雄时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卡供工作人员查验,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到楚雄的,须做核酸检测并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为红、黄码或体温高于37.3℃、伴有呼吸道等症状者不能参加面试。

未尽事宜由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

1.《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引进职位设置表》

2.《云南省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

报名推荐表》

 

咨询电话(传真):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0878—3389773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领导小组

202149


附件1:楚雄州2021年优秀专业人才引进职位设置表.xlsx
附件2:云南省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