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默认时间:2019-09-09浏览量:967 二维码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同学:

为进一步激发财经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推动校企创新创业合作,定于2019年7-10月举办第四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在财大,赢在钱塘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发挥财经院校学科特点,深化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财经院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热情和动力;促进校企创新创业合作,促进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经分会

承办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联盟

四、参赛对象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团队负责人和成员须为财经类高校或其他院校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学籍在册)。

2.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三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五、大赛赛道及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设置自主创业组、企业命题组、社会创业组三个赛道。

1.自主创业组。参赛项目重点突出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创新。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计划或正在运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企业命题组。本赛道围绕命题企业商业模式设计展开,突出商业价值创造与实现方式的可行性,重点说明盈利能力、市场潜力和资源获取与配置方式等商业模式核心要素。鼓励参赛团队将学校产学研合作企业作为命题来源。

3.社会创业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大赛流程

初赛时间:2019年9月1日—25日。由我校组织实施,并决定参加复赛的项目和团队。每校每个赛道可以各推报不多于3个(含3个)项目参加复赛。

复赛时间:2019年9月25日—30日。由主办方组织实施书面复赛,并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决赛时间:2019年10月24日-25日。由主办方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组委会办公室

本校联系人:招生就业处 熊老师、茹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010-64493992

组委会联系人: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汤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2663

大赛工作qq群:895738677(各参赛高校领队和工作人员)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钱塘新区学源街18号文化中心205办公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9年9月9日


附件1、2财盟大赛汇总表、申报书.doc
附件3财盟大赛评审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