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即将启动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18-03-14 浏览量:979 二维码

到国际组织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这个机会你绝对不容错过!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即将开放申请了!世界那么大,你想去看看?没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贸易中心,三大国际组织、64个实习名额,国家全额资助,给你一个世界级的舞台。如果感觉自己够优秀、够雄心,可堪大任,那就放马过来吧,风里雨里,我们等你!

1.资助去往实习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国际贸易中心(ITC)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2.综合提示

选派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20日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

(二)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国家公派或自费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

(三)申请时已获得所列岗位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相关单位(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2)负责申请材料受理工作,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具体选派办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18年计划选派33人赴教科文组织总部及地区办事处实习。

实习期限一般为12个月具体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录用通知为准。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2400美元)/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国际贸易中心

2018年计划选派6人


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实习地点为国际贸易中心总部(瑞士日内瓦)。实习期间可根据特定工作任务安排赴其地区办事处。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和艰苦地区补贴。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2018年计划选派25人到开发计划署总部及其国别/地区处实习。


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具体以开发计划署录用通知为准。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和艰苦地区补贴。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4.申请指南

申请人根据各国际组织公布的2018年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0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国际组织合作项目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2)。



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等手续,并提交工作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如在服务期内出国留学,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备,服务期顺延。


实习人员如能继续留/赴国际组织工作,或在服务期内留/赴国际组织工作,视同履行服务期义务。实习人员按期回国后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


附: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

(编辑 J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