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选调生政策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量:3665 二维码

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政策

 

一、选调政策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每年都开展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

河北省高度重视定向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的战略工程,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省委组织部对定向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重点培养期内,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德才条件、日常表现等,不断优化培养路径和完善培养措施,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参加遴选、优先选调到上级机关。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任命为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为丰富选调生工作经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到村任职、到对口帮扶或联系单位锻炼等方式,强化选调生的基层历练,时间不少于2年。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按规定晋升相应职务职级,其中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在基层锻炼2—3年后,可破格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博士试用期后工作满4年的,可安排副县(处)级职务或相应职级。

选调生被录用后,享受“名校英才入冀”有关待遇,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根据各地各单位相关政策,在租房、购房、交通、医疗等方面享有优惠。

二、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其中包括国内重点院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每年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

年龄方面: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他方面: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和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每年关注公告,网上报名。

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同学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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