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 部署,进一步优化新疆干部队伍结构,补充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 才,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从高 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新疆基层工作。总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245名(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 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 在职培养、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
选调人选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政治态度明确,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四)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人民群众有感情、立志于投身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本科生或研究生期间累计担任过2年及以上班干部、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或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 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 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八)注重选拔农林水利、城建规划、金融外贸等经济高质 量发展所需专业和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保持适当性别民族比例,重视选拔懂国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毕业生;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选调: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 推荐程序
( 一)高校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在个人报名的基 础上,提出推荐对象,每人限报一个地(州、市)。报名推荐人数没有上限。
(二)报名推荐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 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三)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填写推荐意见。
各高校积极动员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踊跃报考, 通 知 推 荐 考 生 于 1 月 2 8 日 起 登 录 新 疆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网 站 (http://www.xjrsk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参加2023年自治区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023届新疆自治区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总体安排.pdf
附 件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职位 | 招录人数 | 职位代码 |
鸟鲁木齐市选调生 | 8 | 652023001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选调生 | 18 | 652023002 |
塔城地区选调生 | 11 | 652023003 |
阿勒泰地区选调生 | 15 | 652023004 |
克拉玛依市选调生 | 3 | 652023005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选调生 | 6 | 652023006 |
昌吉回族自治州选调生 | 26 | 652023007 |
哈密市选调生 | 20 | 652023008 |
吐鲁番市选调生 | 8 | 652023009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选调生 | 11 | 652023010 |
阿克苏地区选调生 | 35 | 652023011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选调生 | 20 | 652023012 |
喀什地区选调生 | 44 | 652023013 |
和田地区选调生 | 20 | 652023014 |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推荐单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岁) |
一寸免冠 彩色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生源地 | ||||
入党时间 | 身份 证号 | |||||
学 历 | 学位 | |||||
通信地址 | 联系 电话 | 座 机 : | ||||
手 机 :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有何 特长 | |||||
学习经历 | ||||||
任班级及 以上学生 干部职务 及时间 | ||||||
奖惩情况 | ||||||
本人 申 请 | 我申请选调到 从组织分配。 | (地州市)所属乡镇工作,到村任职2年,服 申 请 人 : (本人亲笔签名)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院(系) 党组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毕业生 就业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党委 组织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
2.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不能简称。
3. “出生年月( 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生源地”栏中填写本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籍贯” 和“生源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生源地”要填写省、地级市 的名称,如“新疆吐鲁番”“甘肃武威”,籍贯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新疆乌鲁木齐”“陕西蓝田”。
6. “学历”栏中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7. “学位”栏中填写获得的学位,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8. “通信地址”栏中填写能够接收邮寄材料的地址。
9.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填写毕业院校、院系和专业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10. “学习经历”从上小学填起。
11. “奖惩情况”栏中填写受院系或县市以上的奖励情况;受 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 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写“无”。
12.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填写推荐人选配 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未婚的填写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有关 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和兵团副团职及以上)人员也要如实填写。
13. 此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不需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