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专业要求: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产业经济学(0202005)、区域经济学(020201)、政治经济学(020101)、理论经济学(020100)、经济管理学(620301)。
5.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不予接受报名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