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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到基层培养锻炼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选调389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详见《简章》)。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选调单位。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二、选调单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从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为xds.tjpnet.gov.cn。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本次选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内容、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采取综合知识、申论等多种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
笔试时间为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23112312 23326326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要求,我市继续开展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一、指导思想
选调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为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目标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选拔培养链,每个区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社区、农村工作,其中有农业的区县今年继续安排选调生到农村培养锻炼工作两年。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选调的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0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以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本市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9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如选调单位无要求,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能报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选调单位。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四、选调方式、程序
这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选调计划和选调条件、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查询。
五、报名方法
2010年3月上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xds.tjpnet.gov.cn。